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提升辖区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交通运输执法监管履职能力,1月21日下午,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支队分管领导、船检船务大队、各市(区)执法大队人员,全市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长江汽渡及水上游览企业、市直水运企业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度泰州市水路运输企业船舶违法违规情况,并对企业加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会议还宣贯了《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文件。
支队四级调研员贾玉康对水运企业的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集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四是要有效管控船舶船员。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工作精神,加强水路运输企业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坚决守护好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