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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5/01/02 9.6k 阅读 80 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为进一步加强港口领域行业管理,确保港口经营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以上规定,决定注销以下8家企业港口经营许可,具体许可信息如下:

1. 泰州劲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020)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1117日—20241116日。

2. 江苏中创交通材料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084)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1217日—20241216日。

3. 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083)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1217日—20241216日。

4. 泰州中元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092)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1223日—20221222日。

5. 江苏铁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078)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126日—2024125日。

6. 泰州港丰物流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073)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1117日—20241116日。

7. 泰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082)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3221日—20241211日。

8. 泰州市凤城建筑工程队,港口经营许可证号:(苏泰)港经证(10104)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2124日—2023123日。

特此公告。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