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泰州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

2026/01/07 4.9k 阅读 150 点赞

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工资保证金对应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泰州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2月7日。

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泰州凯佳建设.pdf

2026年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