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工资保证金对应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江苏宏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7日。
2025年11月27日
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工资保证金对应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江苏宏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7日。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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