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3/07/17 1.2w 阅读 417 点赞

关于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感,更好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对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一、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

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

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本通知自2023年7月24日起施行。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关于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