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审计局泰审行报〔2024〕1号审计报告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及时开展核查整改,全面落实审计意见。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 未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已研究制定《关于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的通知》,细化事前审批工作举措,明确管理要求。
2. 未制定培训计划和审批制度,培训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规范培训工作。在以后年度培训费预算编制时严格按照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率。
3. 无形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两项无形资产已补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4.车辆处置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对接资产划转相关事项,履行资产划转手续。
5.提前预付汽油费
整改情况: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已向中国石化泰州石油分公司申请退回汽油充值费用,并将资金转入市财政局账户。
二、提醒问题整改情况
1.往来款长期不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为保证往来款清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局党组会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由各自分管领导牵头,落实责任部门,厘清挂账原因,分类开展清理。对历史遗留原因暂时无法清理到位的,说明具体情况,形成清理档案,明确专人做好后续管理,持续推进往来款清理。
特此公示。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