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135”微修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办法
泰建发〔2017〕167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激情城建、高效城建、精致城建、廉明城建”四个城建步伐,决定建立市政设施微修快速反应机投制,着力破解城市细节难题,切实提升市政设施管护水平,促进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结合泰州中心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目标
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为目标,始终把责任扛在前头,把精致刻在心头,针对泰州中心城市市政设施普遍存在的小损小坏现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小事不走大循环,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快速出击,建立巡查(报修)、踏勘、施工、验收、考核一条龙微修体系,构建高效化、实效化、长效化的“135”微修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实现快速处置率、处置到位率、质量达标率三个100%,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具体任务
1.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快精细化管理步伐,立足早发现、快处置,实施市政设施网格化分片管理,定人、定岗、定任务,加大巡查力度,实现管理全覆盖、无缝隙。
2.严格时间标准。按照“即坏即修”和“快进快出”的目标要求,加快市政设施维修进度,实现“135”快速维修目标,即小破损(1平方米内)1小时内完成(原规定2小时内),中破损(10平方米内)3个小时内完成(原规定5天内),稍大些的破损(20平方米内)5个小时内完成(原规定5天内),比规定时间至少缩短50%以上。
3.建立信息快速反馈系统。构建与局城建信息反馈系统同步反应机制,对12345、12319、网络舆情、数字化城管以及群众投诉反映的市政设施问题,中心城区核心范围内半小时内必须到场踏勘,并迅速拿出解决方案,能够维修的立即组织维修。对每天巡查发现的具体问题,现场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将图文信息向管理单位报告,管理单位应立即安排维修,处理结果及维修时间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详见附件1)。
4.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市政维修流程,科学组织现场施工,不断提高施工速度和质量。按照市政施工规范化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高标准规范管理市政工地,严格工程质量监管责任,认真落实文明施工及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措施,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5.应用快速维修新技术。在维修过程中,要积极利用注浆加固和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等现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总结维修施工经验教训,努力提高微修速度和质量。
6.优选快速微修施工队伍。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微修快速反应施工队伍,明确其巡查和维修职责,落实微修快速施工保障措施,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三、考核范围
市区维修范围涉及海陵区、周山河街区、农业园区、海陵工业园区,包含市政道路52条,桥涵159座,覆盖范围约80平方公里。重点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井盖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和维修。
四、考核方式
1.每月对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情况全面考核,主要侧重城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水平的检查和完成指令性任务情况,检查考核的结果于次月7日前通报(详见附件2)。
2.每次月考分数均为百分制计分,综合评分为当年月考分数之和除以考核月数之和,综合评分百分制作为体现养护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3.细化考核评分要求,把该考核评分绩效纳入合同管理,与最终结算金额挂钩。月度考评出现连续2个月或当年内累计3个月出现分值低于75分的,视同养护管理工作不合格,立即终止合同,重新选用施工单位。
附表:1.市政设施维修处置时限
2.综合评分考核细则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5日
附表1:
市政设施维修处置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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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政设施名称 |
急需处理情况 |
核查阶段 |
维修时限 (小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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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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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水井盖 |
破损超过20%、开裂 |
更换、修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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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移位 |
更换、修复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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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水箅子 |
破损超过20%、开裂 |
更换、修复 |
1 |
|
|
缺失、移位 |
更换、修复 |
1 |
|||
|
3 |
无主井盖 |
破损超过20%、开裂 |
更换、修复 |
1 |
|
|
缺失、移位 |
更换、修复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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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面塌陷 |
人员立即到现场围护 |
现场维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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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下水道堵塞 |
雨、污水管排水不畅,满溢 |
清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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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砼路面 |
破损1平方米内、开裂、下沉 |
修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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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损10平方米内、开裂、下沉 |
修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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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20平方米内、开裂、下沉 |
修复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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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沥青路面 |
破损1处、开裂、下沉 |
修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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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牙、坪石 |
破损1米内、开裂 |
修复 |
1 |
|
|
破损10米内、开裂 |
修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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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行道 |
破损1平方米内、开裂、下沉 |
修复 |
1 |
|
|
破损10平方米内、开裂、下沉 |
修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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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20平方米内、开裂、下沉 |
修复 |
5 |
附表2:
综合评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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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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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 考核 |
信息收集 45分 |
巡查及时发现各类问题,认真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
20分 |
未及时发现规定的市政设施问题,一件扣0.1分;重点区域的,一件扣0.2分。 (采用市民投诉、12345、12319、信访等信息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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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收各类投诉信息及时,迅速赶赴现场采集上报 |
15分 |
未及时反馈核实信息的,一件扣0.1分。 (收到投诉信息后半小时内现场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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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位置信息准确 |
15分 |
上报位置不准确,一件扣0.1分。 (要求上报位置清楚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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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考核 |
任务处理 55分 |
按规定时间 到达维修现场 |
10分 |
未及时到达维修现场,每件扣0.1分。 (接到案件派发后1小时内组织进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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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时间 处理完毕 |
10分 |
未按规定时间处理完毕,每件扣0.5分。 (按微修核定时间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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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正确率达95%以上 |
5分 |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月汇总考核维修正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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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完毕及时上报 |
5分 |
未按规定时间内上报,每少一次扣0.5分。 (施工完毕后立即上传维修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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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15分 |
材料使用、施工工序与做法、质量符合市政维护维修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按情况扣分。 (由监理单位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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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 |
5分 |
发生安全事故,安全施工扣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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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 |
5分 |
未按标准进行围挡施工及材料堆放,每件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