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区供水水质安全,2023年10月份,我局委托苏州苏水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10月份监督检测。
检测内容为: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泰州市姜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姜堰水厂、高港自来水有限公司高港水厂出厂水,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常规43项指标及3项水质扩展指标,共计46项指标。
检测结果显示,4个出厂水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相关指标限值的要求。
为保障市区供水水质安全,2023年10月份,我局委托苏州苏水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10月份监督检测。
检测内容为: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泰州市姜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姜堰水厂、高港自来水有限公司高港水厂出厂水,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常规43项指标及3项水质扩展指标,共计46项指标。
检测结果显示,4个出厂水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相关指标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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