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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公示

2019年度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通报

2019/04/23 1.3k 阅读 129 点赞

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4月19日,我站组织了2019年度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巡查抽查了泰州天逸名邸19号楼、20号楼、22号楼、23号楼、25号楼、1号配电房、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总面积64948㎡,目前工程在主体及装饰装修阶段。该项目由泰州宇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江苏临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泰州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巡查组检查了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使用情况,重点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了抽查,对20号楼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进行了抽测。同时对HRB400E φ14、φ16、φ18三种规格的钢筋进行了取样送检测公司检测。从本次巡查情况看,监理、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现场使用了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程实体观感质量总体尚可,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经抽测均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检测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功能检验资料、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方面经抽查发现三条违规和五条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违规依据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违反了《建筑法》中第七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第二条的规定。

2、监理单位配备的专监朱欣国注册有效期满后未重新办理注册手续仍然从事监理工作,违反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设备器具及规范标准配备不足,违反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4、部分二次构件存在棱角不直现象,部分现浇板上表面凹凸不平,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第8.2.2条的规定。

5、砼现浇结构修整资料未提供,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第8.1.1条的规定。

6、土建工程检验批资料填写不完整,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第5.0.5条的规定。

7、安装工程无主要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3、5.0.5条的规定。

8、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查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3.2.1条的规定。

三、处理意见

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我站发出的巡查意见书要求,切实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我站;同时希望参建各方继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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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