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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3个集体、5名个人获团市委表彰

2018/05/16 1.5w 阅读 432 点赞

近期,团市委印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泰州市五四红旗团委”、“泰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泰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泰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团泰委〔2018〕36号),对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泰兴市公安局团委被授予2017年度“泰州市五四红旗团团委”称号,靖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团支部、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团支部被授予2017年度“泰州市五四红旗团团支部”称号,兴化市公安局团委书记朱清、泰州市公安局团委副书记鞠明涛被授予2017年度“泰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姜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李毓桐、泰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民警朱丽、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民警常溯远被授予2017年度“泰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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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