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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3个单位被命名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2016/10/16 1.2w 阅读 386 点赞

近日,江苏省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靖江消防大队、海陵消防大队两个单位被命名表彰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泰州消防支队被认定继续保留“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支队各级在市委、市政府和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统领,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入到部队全面建设中,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在全力做好各项消防保卫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拥政爱民、警民共建等活动,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始终把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项工作质量的关键,持之以恒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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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