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靖江消防大队、海陵消防大队两个单位被命名表彰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泰州消防支队被认定继续保留“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支队各级在市委、市政府和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统领,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入到部队全面建设中,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在全力做好各项消防保卫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拥政爱民、警民共建等活动,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始终把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项工作质量的关键,持之以恒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