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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再次被表彰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2014/02/07 1.6w 阅读 420 点赞

日前,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对2013年度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十佳服务地方发展单位和10个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十佳服务地方发展单位和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泰委〔2014〕8号),市公安局再次被表彰为2013年度泰州市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决定》充分肯定,2013年,市级机关着力改进作风、提高效能,锐意改革创新,坚持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稳增长促转型,千方百计推改革惠民生,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机关作风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一步得到了锤炼、经受了考验,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强的保障。

《决定》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以提升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用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服务型机关建设,为全市“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凝聚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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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