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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份泰州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通告

2023/11/08 1.0w 阅读 267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完成了2023年10月份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在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共设18个监测点,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进行常规指标的监测,共检测水样18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进行评价,合格18份,合格率100.00%(其中:出厂水3份,合格3份;末梢水13份,合格13份;二次供水2份,合格2份)。

说明:

1.检测方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

2.结果判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3.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35项:

(1)微生物指标(3项):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15项):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3)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数)、氨(以N计数)。

(4)消毒剂指标(1项):游离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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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