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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泰州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1/15 1.5w 阅读 464 点赞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困难群众保障、“一老一小”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健全法治保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年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重点审议《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立法进程、执法规范化建设等议题。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带头讲授法治党课2次,牵头协调解决法规修订、执法标准化等重点难点问题6项。建立党组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与年度考核、干部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单位)协同推进、全员参与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精准赋能,提升法治素养能力。实施“法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年度法治学习计划,构建“党组中心组领学、法治讲堂导学、实务培训研学”三级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8次。举办2期“法治大讲堂”,邀请法学专家围绕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点开展专题培训,覆盖全系统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开展执法实务培训4次,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线上测试等形式,重点强化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领域执法流程规范。组织33名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核,通过率达100%。编印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至基层一线和服务对象。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运行制度基础

(一)聚焦民生关切,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先行、保障民生”理念,精准对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立法工作。聚焦养老服务这一民生关切,积极推动《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形成的草案已获市人大表决通过,为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启动慈善事业促进立法调研,完成《泰州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建议稿)》起草工作,明确慈善组织培育、捐赠管理等关键制度设计,填补我市慈善领域专项立法空白。

(二)强化配套支撑,完善政策规范体系。围绕核心业务领域构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级制度体系,提升政策供给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养老服务领域,出台《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泰州市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奖补标准和资金拨付流程,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制定《泰州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规则》,创新引入银行第三方存管机制,实现对29家机构收费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社会救助领域,编制《困难家庭风险需求评估与服务规范(试行)》《泰州服务类救助社会工作手册》,建立标准化闭环流程,推动政府、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协同治理;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制定《泰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操手册》《泰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服务档案参考》,构建服务标准与规范体系。社会组织管理领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节庆论坛等活动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从源头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慈善事业领域,编制《泰州市慈善组织规范化操作指南》,确立“1+5+N”政策支撑框架(1部核心法规+5个配套文件+N个部门协同机制),推动慈善活动规范开展。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执行效能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精准监管执法。紧盯养老、殡葬、慈善、社会组织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开展“靶向式”监管执法。养老领域完成省委巡视移交56.29万条异常工单核查处置,排查核实问题线索709条,追回违规资金2.17万元;紧盯养老资金发放安全,追缴违规发放尊老金10.3万元,补发9.47万元。殡葬领域推进收费专项整治,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34个、降低收费标准80个,减轻群众负担970.31万元;同时在泰兴、兴化两市全域推进“村墓镇管”试点,探索出乡镇(街道)购买专职人员管理、依托民政服务站管理和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三种模式,推动公益性公墓管理向“乡镇主导、村级负责、公益属性、规范管理”转变。慈善领域对423家公益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问题线索2354个,追回慈善资金120万元。社会组织领域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专项检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

(二)严格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运行流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要求。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祥泰颐养”智慧平台建立执法监管模块,实现执法任务派发、现场取证、结果上报全流程线上办理。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首次实现年内市级层面对全市养老机构消防、食品、服务等安全的“体检式”排查全覆盖,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182个,整改率100%。举办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员培训班,覆盖284余人次,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10份,整改不规范问题5项,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优化服务流程,彰显法治为民实践温度

(一)深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建立“重大决策全流程公开”机制,对低保标准调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民生实事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公开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实施进展等信息326条。创新“政策解读会+在线问答”模式,开展“民政政策进社区”活动15场,邀请业务骨干现场解读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政策,解答群众咨询480余人次。建立政务公开“回头看”机制,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持续推进婚育一件事,落实结婚落户一件事升级使用,完成一件事联办7008件,开展集体婚礼3次,集体颁证10次。依托“祥泰颐养”小程序创新试点养老服务“全域同享”机制,打破区域壁垒,实现居家上门服务跨区线上通办,已为60名异地老人提供便捷服务。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优化空间布局,关停弱散敬老院5家,升级多家重点敬老院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服务辐射全覆盖,推动养老服务从“兜底保障型”向“综合服务型”跃升。

(三)畅通诉求渠道,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建立“12345热线+信访接待+线上留言”多元诉求回应体系,规范“受理-交办-办理-反馈”闭环流程,全年处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来信来访199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9%。稳步推进低保工作扩围增效,稳妥处理来信来访。通过“主动排查+入户核查+部门联审”模式,全市低保对象数量与上年基本持平,精准落实救助政策。

五、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一)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履职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积极配合审计监督,针对巡察发现的43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83条,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整改问题19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内部制约,筑牢风险防控防线。结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养老、殡葬、慈善等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殡葬领域年内新增内部管理制度85项,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对福利彩票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全程跟踪”,开展专项审计3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落实公平竞争,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政策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前置”机制,对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均通过“泰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评估”系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共开展审查5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条款3项。在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等领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壁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服务供给,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聚焦业务场景,实现普法精准覆盖。推行“业务办理+普法宣传”一体化模式,在婚姻登记窗口设立“法治宣传角”,为新人发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手册;在养老机构设立“法治课堂”,每月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讲。结合“敬老月”举办活动500余场,覆盖20万人次;依托“星火成炬·双助四促”项目开展公益普法活动4327次,服务9.1万人次;在“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中融入慈善法宣传,募集资金近2000万元,实现“普法+服务+公益”深度融合。

(二)创新宣传载体,提升普法传播效能。构建“线上+线下”普法矩阵,线上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案例等内容20余篇,阅读量超3万人次;制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普法微视频5部,播放量达5万余次。线下打造“民政法治长廊”3个,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活动20场。编印发放《服务类救助社会工作手册》等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物,用群众语言解读法规政策,提升知晓度和认同度。指导基层培育姜堰“邻里互助”、海陵“幸福来敲门”等服务品牌,在服务中普及法律知识,形成“服务促普法、普法强服务”的良性循环。

七、存在不足与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制度体系仍需完善,《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配套政策尚未完全落地,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等领域制度细化不足;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均衡,部分领域“互联网+监管”应用深度不够;三是纠纷化解效能需强化,多元调解机制联动不够紧密,专业调解力量不足;四是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提高,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普法举措不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颁布实施,制定配套政策,细化养老机构管理、专业人才培育等规定;加快《泰州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力争进入市人大立法程序;修订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实施“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强化“互联网+监管”应用技能,培育专业化执法队伍;深化养老、殡葬等领域“智慧监管”,升级“祥泰颐养”监管平台,实现执法数据实时共享、风险自动预警;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优化法治服务供给。拓展“一件事一次办”覆盖范围,将养老服务申请、慈善捐赠备案等业务纳入联办清单;升级“全域同享”服务机制,实现养老服务跨区通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策“免申即享”,提升服务便捷度。

(四)强化法治氛围营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打造民政法治品牌,开展差异化普法活动;壮大专业调解队伍,培育基层调解品牌;深化“服务+普法”模式,推动法治理念融入民政服务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政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泰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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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