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泰州市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评定结果的通报

2024/12/15 6.9k 阅读 211 点赞

各市(区)民政局,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泰州市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建设评定办法(2021年)》相关规定,经自愿申报、资格初审和实地评估验收等流程,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对申报的2家街道(乡镇)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完成了评定验收工作,并给予资金扶持。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泰州市海陵区红旗街道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    15万元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15万元

希望各市(区)加大对辖区内各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保障培育服务平台的有效运行。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要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发挥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泰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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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