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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2022/02/15 5.6k 阅读 294 点赞

泰民复〔2022〕5号


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

你们报来的《关于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成立登记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成立登记。

促进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促进会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重大事项提前报告,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促进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促进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泰州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业务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