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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溪花园命名的批复

2021/11/15 1.2w 阅读 374 点赞

泰名复〔2021〕31号

泰州引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环溪花园小区名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东路南侧、刁东路西侧、许庄河北侧、扬子江北路东侧规划建设的居民区命名为环溪花园。环溪花园,由专名“环溪”和通名“花园”组成。

请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请严格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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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