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地名复〔2019〕22号
姜堰区地名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白米镇道路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命名。
1.恒康路,东起蒲津大道,西止曙光大道,长4000米,宽18米,位于江苏康普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的北侧、江苏恒高电气有限公司南侧。
2.金通路,东起东部干线,西止曙光大道,长2000米,宽12米,位于金博通科技园北侧。
请在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