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5/12/22 1.9w 阅读 135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下列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已届满,但未申请延续,拟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具体如下:

浙江科诺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泰321201210001,有效期间:2021-07-142025-07-13

当事企业对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陈述、申辩。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的,本机关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0523-86881830。

特此公告。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