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包车客运运力发展计划的公告

2025/12/21 8.1k 阅读 320 点赞

为全面促进我市包车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的规定,结合《2025年泰州市包车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经研究制定我市包车客运运力发展计划,现公告如下:

1.暂不新增省市际包车客运运力。

2.拟计划新增不超过30个县际包车运力指标。企业申请,经审查通过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企业申报资料提交时间先后顺序配置运力指标。

本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0261231日。

交通运输局将持续监测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进行管理政策调整,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