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部门文件关于取消市域范围内公积金缴存异地证明函的通知 2013/06/19 1.7w 阅读 393 点赞 查看原文 各科室、分中心、管理部: 为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在市域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异地证明函。分中心、管理部需要了解申请人和担保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可电话联系市中心归集科,由归集科确认并以传真形式反馈缴存情况。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3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