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取消市域范围内公积金缴存异地证明函的通知

2013/06/19 1.7w 阅读 393 点赞

各科室、分中心、管理部:

为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在市域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异地证明函。分中心、管理部需要了解申请人和担保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可电话联系市中心归集科,由归集科确认并以传真形式反馈缴存情况。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34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