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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结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6/17 2.7k 阅读 189 点赞

各科室,分中心、管理部,各承办银行:

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将在2013628日进行,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628日当天的各项业务,各单位和部门应在18:00前全部处理结束,并完成日结。18:30市中心将进行月度汇总和年度结息。

二、在结息前,系统中不得有任何未记帐业务,包括:

1、所有的职工销户支取审批,包括离退休、死亡、外转销户、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及其他销户支取审批等;

2、所有未确认的的转移、职工并户和单位并户记录;

3、所有未结束的红冲业务,系统不允许跨年度红冲。

目前,经检查发现,各分中心、管理部均存在较多的未记帐业务,部分未记帐业务的发生时间已经较长,各分中心、管理部要抓紧时间督促银行处理完毕,不得遗留至结息日。各分中心、管理部应在平时加强检查,及时处理、消除未记帐业务,避免未记帐业务的积累。

三、6月下旬,支取审批后应要求取款人及时到银行办理支取。以上提及的各项业务,6月下旬应尽量少做或不做,并将以前没有确认的业务进行核实确认。特别是625日以后不能做跨银行和跨分中心转移业务,要确保结息时没有转移在途业务。以上业务如果不能在628日前及时完成,为保证结息数据的正确性,请各部门在28日将这些业务记录删除后日结,在结息后重新进行处理。同时,为保障职工权益,应要求银行及时将挂帐业务入帐。

四、请各分中心、管理部安排专人及时对以上业务事项进行检查,并在628日下班前,督促银行网点进行日结。

五、为防止数据不符合要求,影响整个中心的结息转帐工作,各分中心、管理部和承办银行应安排人员,在6月28日下班后在单位值班,直到结息转帐工作结束。

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中心网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898206联系人:盛凯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6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