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中心、管理部,各承办银行:
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将在2013年6月28日进行,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6月28日当天的各项业务,各单位和部门应在18:00前全部处理结束,并完成日结。18:30市中心将进行月度汇总和年度结息。
二、在结息前,系统中不得有任何未记帐业务,包括:
1、所有的职工销户支取审批,包括离退休、死亡、外转销户、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及其他销户支取审批等;
2、所有未确认的的转移、职工并户和单位并户记录;
3、所有未结束的红冲业务,系统不允许跨年度红冲。
目前,经检查发现,各分中心、管理部均存在较多的未记帐业务,部分未记帐业务的发生时间已经较长,各分中心、管理部要抓紧时间督促银行处理完毕,不得遗留至结息日。各分中心、管理部应在平时加强检查,及时处理、消除未记帐业务,避免未记帐业务的积累。
三、6月下旬,支取审批后应要求取款人及时到银行办理支取。以上提及的各项业务,6月下旬应尽量少做或不做,并将以前没有确认的业务进行核实确认。特别是6月25日以后不能做跨银行和跨分中心转移业务,要确保结息时没有转移在途业务。以上业务如果不能在6月28日前及时完成,为保证结息数据的正确性,请各部门在28日将这些业务记录删除后日结,在结息后重新进行处理。同时,为保障职工权益,应要求银行及时将挂帐业务入帐。
四、请各分中心、管理部安排专人及时对以上业务事项进行检查,并在6月28日下班前,督促银行网点进行日结。
五、为防止数据不符合要求,影响整个中心的结息转帐工作,各分中心、管理部和承办银行应安排人员,在6月28日下班后在单位值班,直到结息转帐工作结束。
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中心网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898206联系人:盛凯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