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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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效能建设“十条禁令”的通知

2013/05/14 1.8w 阅读 358 点赞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

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中心形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全体人员实行以下十条禁令:

一、严禁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

二、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故超时限办理;

三、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四、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看小说、炒股及其他娱乐活动;

五、严禁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干私活、办私事;

六、严禁公车私用;

七、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八、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九、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十、严禁参加服务对象的宴请及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

以上十条禁令,如有违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季度奖金。第二次调离岗位,并扣发全年奖金。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3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