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
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中心形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全体人员实行以下十条禁令:
一、严禁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
二、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故超时限办理;
三、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四、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看小说、炒股及其他娱乐活动;
五、严禁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干私活、办私事;
六、严禁公车私用;
七、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八、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九、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十、严禁参加服务对象的宴请及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
以上十条禁令,如有违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季度奖金。第二次调离岗位,并扣发全年奖金。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