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换证培训班通知
泰建人〔2010〕6号
各相关建设、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员(以下简称见证员)的素质和见证取样工作质量,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我市范围内已取得见证员证书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换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范围内已取得见证员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见证取样新知识。
三、培训组织
本次继续教育换证培训委托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举办。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9月6日—9月8日。报名地点:泰州市住建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三楼3005办公室。联系人:周平;联系电话:86882776。
2、此次培训为期1天半,具体开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60元/人;
教材费:20元/人。
食宿自理。
五、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见证员证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一单位人员统一用信封装好,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
4、见证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单位填写)(见附件)。
5、变更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用工证明材料。
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报名组织工作,各相关人员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参加培训。
附件:见证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