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泰建人〔2010〕7号
各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构建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明确的重要目标,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持续不断地学习专业新知识既是跟上知识爆炸时代步伐的必然选择,也是切实承担起倡导学习风尚重任的现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我局拟近期举办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
2、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工程师;
3、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06年-09年取得土建、安装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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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编号 |
培训对象 |
培训内容 |
培训费
(元/人) |
教材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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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人员 |
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江苏省建筑节能技术指南、建设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
20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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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监、
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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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专业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26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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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装专业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21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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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政专业 |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
16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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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 |
建安企业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住宅质量通病防控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260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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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政企业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
1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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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检员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26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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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培训费、教材费均不含食宿费用。
三、培训组织
本次新规范、新标准宣贯活动由市房管局、局工程处、城建处、墙改办、教育培训中心联合组织,具体工作委托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请各市(区)住建局配合做好辖区内相关单位通知工作。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是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发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该证明是职称晋升的有效依据。
五、报名工作要求
1、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工作,按单位填报《2010年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该表请于9月8日前以EXCEL文档方式发邮件至TZ8ZP @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 9月17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泰州市住建局大楼(海陵南路308号)3005室。
4、报名联系人:周平,电话:86882776。
六、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天数视培训对象而定,一般1-2天,最长不超过3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此次培训内容多、对象广,请各市(区)住建局认真配合,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响应,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积极支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本单位人员应培尽培。
附件:2010年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盖章): 报名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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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岗位
类别 |
拟参加
培训班次 |
手机号码 |
说明:1、岗位类别请填写:建设单位人员;国监、省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等,同时具备多重身份人员请根据实际岗位选报一项;
2、拟参加培训班次请填写对应的班次编号;
3、手机号码必须填写准确,以便短信通知开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