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2010/08/28 8.0k 阅读 395 点赞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泰建人〔2010〕7号
各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构建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明确的重要目标,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持续不断地学习专业新知识既是跟上知识爆炸时代步伐的必然选择,也是切实承担起倡导学习风尚重任的现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我局拟近期举办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
  2、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工程师;
  3、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06年-09年取得土建、安装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
  班次
  编号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培训费
  (元/人)
  教材费(元)
  1
  建设单位人员
  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江苏省建筑节能技术指南、建设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200
  70
  2
  国监、
  省监
  土建专业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260
  120
  3
  安装专业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210
  90
  4
  市政专业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160
  120
  5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
  建安企业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住宅质量通病防控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260
  190
  6
  市政企业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100
  80
  7
  质检员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60
  80
  说明:培训费、教材费均不含食宿费用。
  三、培训组织
  本次新规范、新标准宣贯活动由市房管局、局工程处、城建处、墙改办、教育培训中心联合组织,具体工作委托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请各市(区)住建局配合做好辖区内相关单位通知工作。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是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发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该证明是职称晋升的有效依据。
  五、报名工作要求
  1、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工作,按单位填报《2010年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该表请于9月8日前以EXCEL文档方式发邮件至TZ8ZP @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 9月17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泰州市住建局大楼(海陵南路308号)3005室。
  4、报名联系人:周平,电话:86882776。
  六、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天数视培训对象而定,一般1-2天,最长不超过3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此次培训内容多、对象广,请各市(区)住建局认真配合,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响应,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积极支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本单位人员应培尽培。
  附件:2010年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盖章): 报名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岗位
  类别
  拟参加
  培训班次
  手机号码
  说明:1、岗位类别请填写:建设单位人员;国监、省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等,同时具备多重身份人员请根据实际岗位选报一项;
  2、拟参加培训班次请填写对应的班次编号;
  3、手机号码必须填写准确,以便短信通知开班事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