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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8/03/12 1.2k 阅读 185 点赞
  关于印发《泰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泰建发〔2008〕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现将《泰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泰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泰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主要是指在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以声像为主、文字为辅的历史记录。为了加强泰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根据《泰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照片档案资料;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的照片和录像资料:7层(含7层)以上建筑;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单跨跨度16米以上厂房;人防设施;城市主干道;多孔100米或单孔40米以上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自来水厂;燃气厂;发电厂;220千伏以上输变电站;一级公路;港口码头;水利防洪设施。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以及专题录像片:列为市级以上重点(或实事)工程的项目;需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内容
  (一)开工前原貌
  1、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
  2、重要建(构)筑物;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
  2、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
  3、建筑物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结构、管线等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3、砌体、砼灌注、屋面工程;
  4、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等现场;
  5、防水、保温、防腐工程的工艺现场;
  6、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7、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四)竣工后新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
  2、消防等主要设施情况等。
  (五)其它方面
  1、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图
  2、开工、竣工仪式;
  3、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5、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开工前原貌、基础处理、隐蔽、主体、屋面、质量事故、竣工后新貌为声像档案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
  三、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1、总体要求
  移交归档的声像档案资料,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工程面貌和建设情况,必备内容应当齐全;要按有关要求整理立卷,制成光盘,并填写声像档案著录卡。
  2、照片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应一律洗印成5寸至7寸的彩色照片;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4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
  (4)照片整理时,应注明拍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等;
  (5)照片的数量视工程项目而定,一般不少于30张。
  3、录像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使用DV摄像机或比DV摄像机拍摄效果更好的机器拍摄;
  (2)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主题明确,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
  (3)录像带应当材质完好,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现象;
  (4)录像档案资料片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5)专题录像片应当结构完整,片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并附有解说词稿
  4、录音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录音档案资料应当内容完整,声音清楚,材质完好;
  (2)每盒录音带应当配有录音文字整理材料,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