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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悦澜湾花园命名的批复

2021/11/28 2.5k 阅读 500 点赞

泰名复〔2021〕33号

江苏鸿立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发项目地名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姜堰区淮海西路南侧、人民北路西侧、马厂东路北侧、锦都国际花园东侧规划建设的居民区命名为悦澜湾花园。悦澜湾花园,由专名“悦澜湾”和通名“花园”组成。

请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请严格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业务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