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民政业务民政业务

关于同意泰州市福临儿童康教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2021/09/16 5.7k 阅读 538 点赞

泰民复〔2021〕28号

韩佳荫等三位同志:

你们报来的《关于泰州市福临儿童康教中心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请示》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泰州市福临儿童康教中心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泰州市民政局。

中心登记注册后,应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重大事项提前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心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印章样式、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泰州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业务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