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名复〔2021〕23号
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泰州泰古里商业街区的命名申请》和《关于命名美好易居城大观园地名的申请》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海陵区美好易居城大观园西北角、泰康路东侧规划建设的商业区命名为泰州泰古里商业街区。将海陵区泰盛路西侧、大冯河北侧、泰康路东侧规划建设的居民区命名为美好易居城大观园,
请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对违反《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规定,“擅自对地名命名、更名的”“未按国家规范书写、拼写、标注标准地名的”“房地产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的地名与申请人提供的标准地名批准文件上的地名不一致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请严格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