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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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治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8/04/09 5.6k 阅读 274 点赞

泰民人〔2018〕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以下同志试用期满,决定正式任用:

刘治国同志任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主任(副处长);

葛乔立同志任市区划地名办公室副主任;

章强同志任市退伍军人创业培训中心副主任。

泰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