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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2009/08/17 8.4k 阅读 115 点赞
  关于举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泰建抗〔2009〕5号
各市(区)建设局、各市抗震管理机构、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监理单位、房屋加固施工单位: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关于学生生命安全的德政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国务院相关领导亲自挂帅,督导、指挥工作的开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对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局也已经全面开展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普查工作,安全状况基本摸清。下一步,将迅速进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技术先行。分别于09年7月1日和8月1日正式实施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是当前指导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技术标准和规程。搞好这两个规范的宣贯,是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这项工程高质量地开展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为使全市建设技术人员尽快掌握标准和规程的内容,经研究决定,举办这两个规范的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的抗震鉴定、抗震加固技术问题;
  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主要内容、修订背景和应用实例;
  3、《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主要内容、修订背景和应用实例。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区)建设局科研设计、抗震审查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技术人员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
  2、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结构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3、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4、施工图审查机构结构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5、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6、各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7、各有关房屋加固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泰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承认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培训并取得该证书是相关人员参与中小学校舍工程技术服务的前置条件,未经培训并获得该证书的人员不得参与此项工作。已经参加省厅培训的人员不需参加此次培训。
  三、培训组织
  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是我市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唯一合法培训机构,此次宣贯工作委托其承办。各市(区)建设局配合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四、培训时间、地点
  此次宣贯培训为期二天,具体办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8月24日—25日;
  2、报名工作联系人:
  此次培训报名工作拟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县)抗震管理机构负责做好本地报名宣传、发动及辖区内相关人员报名登记工作。报名工作联系方法见下表:
  市 别
  报名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市 区
  泰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沈胜来
  86882776
  靖江市
  抗震办
  高金凤
  15896066688
  泰兴市
  抗震办
  张志华
  13092253619
  姜堰市
  抗震办
  丁小彬
  13850847618
  兴化市
  抗震办
  王 飞
  15961080158
  各市(县)报名机构在收取报名费用时,先出具收条,在8月27日前将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及费用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对接(对接时请提供汇总表Excel文档),正式发票拟在办班期间发放给学员。
  3、费用标准:
  培训费:300元/人;
  资料费:60元/人。
  如需食宿安排,费用另计,食宿费用在开班时交纳。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泰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
  (2)一寸彩色近照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同一单位人员照片用信封统一装好,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
  请各市(区)建设局、抗震管理机构收到本通知后,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相关单位(文件可登录www.tzjs.gov.cn下载)并做好报名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