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政策保障政策

泰州市区202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保障通告

2020/08/03 1.9w 阅读 322 点赞

一、保障条件

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2000元(含)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家庭人均月收入位于2000元(不含)至3200元(含)之间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截止2020年1月1日,市区外户口迁入须满1年,离异家庭离异须满3年,房产转让须满5年)。

二、保障标准

以建筑面积计算补足到1人户2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5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低保、特困职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4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2元,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每月每平方米8元。

三、集中申请受理时间

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8日为集中申请受理时间,凡符合市区租金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居住状况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

1、申请保障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拥有机动车辆和大型农机具(二轮摩托车除外)。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有营业执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租金补贴保障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原则,凡有隐报、瞒报、假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情况等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泰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17]43号)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4、2019年度已在保家庭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

5、本通告所涉及的租金补贴保障范围不包含姜堰区,姜堰区租金补贴保障范围及标准由姜堰区另行制定公布。

咨询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 86882718

海陵区房改办 86225936

高港区房改办 86969926

高新区住建局 89690173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保障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