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地名复〔2019〕21号
泰州高新区康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康祥颐园的命名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医药高新区野徐镇康和实验小学南侧、康雅新园东苑西侧、福康路北侧规划建设的居民区命名为康祥颐园。康祥颐园,由专名“康祥”和通名“颐园”组成。
请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