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民政业务民政业务

关于调整静安路、南园路起止点,取消敬亭路名称的批复

2018/12/09 4.2k 阅读 381 点赞

泰政地名复〔2018〕30号

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静安路、敬亭路、南园路”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同意将“敬亭路”和“南园路”东西路段并入为静安路。调整后,静安路东起东风南路,西至南园路,全长约4公里,宽约25米,东西方向;南园路北起阜通门桥、南至原海螺水泥厂段,全长约1公里,宽约25米,南北走向;因“柳园文商街区”和“敬亭桥”已有类似字样,“敬亭路”予以销名。责任单位须按规定设置地名标志。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业务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