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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隆路命名的批复

2018/12/09 1.1k 阅读 339 点赞

泰政地名复〔2018〕28号

高港区地名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口岸街道道路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将口岸街道内位于义乌大市场和港盛农贸市场南侧、东起金港中路、西止向阳北路的东西向道路命名为“兴隆路”,因两侧商铺较多,取义生意兴隆,道路长1021米,宽约10米,局部“Z”型。责任单位须按规定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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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