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地名复〔2018〕28号
高港区地名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口岸街道道路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将口岸街道内位于义乌大市场和港盛农贸市场南侧、东起金港中路、西止向阳北路的东西向道路命名为“兴隆路”,因两侧商铺较多,取义生意兴隆,道路长1021米,宽约10米,局部“Z”型。责任单位须按规定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