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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云路命名的批复

2018/12/09 1.2w 阅读 110 点赞

泰政地名复〔2018〕29号

泰州万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拟定汇鸿景云花园中间道路名为景云路的请示》收悉。为方便城区道路管理,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将你单位承建的东起青年南路、西止南官河沿河道路、穿过汇鸿景云花园的东西向道路命名为“景云路”,由专名“景云”和通名“路”组成,取彩云美景之意。道路长约180米,宽14米。因青年南路此段不能开辟小区大门,增开此路作为汇鸿景云花园的主出入口。请按规定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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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