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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堰区部分地名的批复

2017/09/18 2.7k 阅读 480 点赞

泰政地名复〔2017〕26号


关于姜堰区部分地名的批复

姜堰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金河桥”桥梁命名的申请》、《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金园路”道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金河桥(JINHE QIAO):位于金河路东头,在三水河上。

2.金园路(JINYUAN LU):位于三水河东侧碧桂名邸内,北起姜堰大道,南止迎宾东路,全长405米,宽16米,南北走向。

特此批复。


附件:金河桥与金园路示意图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金河桥与金园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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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政业务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