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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东花园命名的批复

2017/10/17 1.4w 阅读 251 点赞

泰政地名复〔2017〕27号

关于上东花园命名的批复

泰州凯尔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将海陵区迎宾路南侧、鲍马河北侧、春晖路东侧的居民区命名为上东花园。上东花园占地面积57099平方米,由专名“上东”和通名“花园”组成。

希你单位在该居民区的开发使用过程中,均以批复的名称对外从事各项活动,要严格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相应的标准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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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