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上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0]294号)精神,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上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0]294号)精神,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住房公积金存款由现行年利率1.71%上调至1.91%。
二、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7个百分点,由现行年利率3.33%上调至3.5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年利率3.87%上调至4.05%。
三、2010年10月20日及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规定的新利率。2010年10月20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11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规定的新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