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泰建工〔2016〕16号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做好2016年度各地级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水泥及防水卷材检测等2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组织
本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由泰州市住建局委托泰州市建设监理与检测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各检测机构要认真对待能力验证工作。
二、能力验证对象
本次能力验证对象为我市已持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应能力验证项目资质的检测机构。凡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无资质的可自愿参加。
三、能力验证项目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为水泥及防水材料检测。
1、水泥
样品:普通硅酸盐水泥(P•O 42.5)3kg。
检测参数:胶砂流动度、细度(筛析法)。
2、防水材料
样品: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JL1类)400mm×300mm,标称厚度1.5mm,样品400mm方向为纵向,300mm方向为横向。
检测参数:拉伸强度及拉断伸长率(纵向/横向,常温23℃)。
四、能力验证执行标准
1、水泥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水泥胶砂强度检测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2、防水材料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8173.1-2012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GB/T528-2009
五、能力验证人员及要求
1.各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人员应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借用非本单位的人员。各机构每个能力验证项目限派1名检测人员参加,参加人员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要求。
2.各检测机构人员严格执行相关检测标准,对样品进行状态调节,保证试验环境的温湿度,调控好所用仪器设备的相关技术指标,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六、能力验证时间安排
1、样品领取。时间:2016年9月12日-13日,8时-17时。地点:江苏房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高新区凤凰街道工业园内。
2、开展验证。时间:2016年9月20日-22日。本次验证采用专家组现场考核记录检测结果的方式,具体验证时间由专家组提前1天通知各检测单位。
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各检测机构应本着科学、严谨、真实的原则,按照检测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本次能力验证工作。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后未按规定提交分析结果报告、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单位,6个月内禁止开展相应项目的检测活动,且2017年度不得增加检测项目。
3. 市住建局负责公布此次能力验证活动的结果。未经许可,各技术支持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泄漏相关情况。
4.请各检测机构于2016年9月14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送交市住建局工程处。
5.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材料费:水泥400元,防水材料600元,由承办单位具体受理,在领取样品时缴纳。
八、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工程处联系人:吕思慧,电话:86896158。
市监理检测协会联系人:庆松,电话:86869938。
附件: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6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检测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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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岗位证号 |
参加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