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文件中“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快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建设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尤其做好牵头落实的“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等任务,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起好步、开好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615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550项、其他41项。部分责任清单12项,具体工作事项129项,经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变化、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推进保障房建设监管公开透明
将《泰州市区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计划汇总表》和《泰州市区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项目计划汇总表》上网发布。
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城建监察支队制作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部上传局网站城建监察栏目备查。
4、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继续强化企事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机制,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将以公众为中心,充分考虑到公众的利益与需求,把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供水、供气、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企事业单位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使信息公开达到更好的效果,有效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将涉及城乡建设相关规范性政策文件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并备案,方便公众查阅。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全年的重点建设项目职责分工和进度计划表以及每月的实施进度都进行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市政府办下达的具体任务,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每月发布泰州各水厂出厂水全分析综合报表。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本地区本部门决策信息公开
将涉及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资质、培训等建设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2、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公开。
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办理时限以及每月各类事项的办件汇总表。对与市民相关的水、气定价积极推行听证会制度,使群众可以直接了解、参与、监督水、气定价的全过程。
3、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公开
将年度审计结果以及部门审计整改情况通过网站各种形式向公众公开。
4、推进预决算公开
根据相关要求,在财政局审批后20日内向社会公众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实施解读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公众发布上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信息的梳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组织相关业务方面的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建设行政工作在工作理念上、工作方式上、服务水平上得到全面提升。真正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为民、利民、便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建设、和谐泰州做出建设人应有的贡献。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