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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08/17 8.8k 阅读 60 点赞

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泰建发〔2015〕124号

各市(区)住建局,各相关燃气企业:

  7月5日凌晨四点多,海陵区京泰路街道朱塘村一户村民家中发生煤气瓶爆炸,房屋损毁严重,导致4人受伤。7月21日6时30分许,泰兴市济川路街道燕头渡河东三组褚明生家发生煤气爆炸。造成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夏季燃气安全,抓好安全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燃气安全,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

  各市(区)住建局,各相关燃气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要职责,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要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巡查督查,对重大隐患治理“零容忍”,推动燃气企业追求“零死亡”的理念和目标,全面抓好燃气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市(区)住建局,各相关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勇气担当精神,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燃气安全发证,严格燃气安全审查,严格燃气安全培训。层层建立燃气安全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找准薄弱环节,切实把燃气安全工作做好做实。

  三、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市(区)住建局,各相关燃气企业要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两起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事故排查治理力度。同时按照既定的全市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燃气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对各场站燃气供应点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督查出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跟踪监督。要深入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真正找准遏制燃气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市(区)住建局及相关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

  五、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

  各市(区)住建局,各相关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7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安全处。联系人:乔克勤;联系电话:86881956。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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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