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建发〔2015〕83号
相关各单位、部门、处室: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30日
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各项任务,推进思想再解放,引领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城建新提升两年行动计划,按照《泰州市全面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现就市住建局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围绕“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三大主题工作,紧扣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这一主线,着眼城乡建设领域关键性、全局性、紧迫性问题,着力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为实现“城建新提升”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力争城乡建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果,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走在全市前列,真正取得以全面深化推动发展、激发活力、破解瓶颈、惠及民生的实际成效。
三、改革重点
《泰州市全面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涉及市住建局的深化改革事项共16项,其中牵头2项,配合14项。
1.牵头项目
(1)加快小城市建设。市小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组建办公室。制定出台《加快小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及《小城市建设考核办法》。调整小城市管理体制、组织人事体制。小城市排定三年建设项目计划。启动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牵头领导:范克永;责任单位:村镇处)
(2)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加快供水管网建设,解决市区供水紧张问题。出台泰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建成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东风路、永定路快速化改造。(牵头领导:葛银余、袁彩根;责任单位:市政局、基础公司)
2.配合项目
(1)扎实推进新桥镇等简政放权改革试点。配合编委办督促各相关市(区)出台完善简政放权改革试点镇(街道)体制机制配套政策文件,指导有关市(区)梳理下放权限和加强人员培训。(牵头领导:范克永;责任单位:村镇处)
(2)妥善处理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配合财政局及平台公司加强城建项目包装、社会资本合作洽谈,推进具体项目开展PPP模式试点。(牵头领导:袁彩根;责任单位:计财处)
(3)配合建立存量土地盘活机制。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全市工业用地调查,出台工业用地调查方案。(牵头领导:孙建华;责任单位:科研处)
(4)建立健全“空间换地”制度。配合引导建设多层及高层配工业电梯的标准厂房,严格设定、执行工业用地容积率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控制标准。(牵头领导:孙建华;责任单位:科研处)
(5)探索建立水、气大用户合同交易办法。配合物价局开展水、气大用户合同交易工作调研,了解企业需求。(牵头领导:葛银余;责任单位:市政局)
(6)配套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根据三水厂改造工程进展情况,配合物价部门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同步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牵头领导:葛银余;责任单位:市政局)
(7)推进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配合物价局,落实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措施,同步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牵头领导:葛银余;责任单位:市政局)
(8)落实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及考核办法。配合物价局起草《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会同相关部门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种类和征收标准,规范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格。(牵头领导:葛银余、陈小平;责任单位:市政局、工程处)
(9)配合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配合公安局研究制订适合本地实际,建立符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户口准入政策。(牵头领导:范克永;责任单位:村镇处)
(10)加强投融资制度改革。配合财政局加强PPP模式的政策研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扩大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在市政公用行业选取1-2个项目进行试点。(牵头领导:葛银余;责任单位:市政局)
(11)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配合市委农工办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牵头领导:范克永;责任单位:村镇处)
(12)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配合相关部门组建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区股份合作社。(牵头领导:范克永;责任单位:村镇处)
(13)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协调机构机制,推进城市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集中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第三方治理试点。(牵头领导:葛银余;责任单位:市政局)
(14)继续实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制度。规范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探索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做好新提任局直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牵头领导:孙建兴、包继春;责任单位:党办、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1.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根据各部门(单位)在《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承担的改革任务,在每季度下个月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局办公室,不能完成的市改革办将对我局扣分。
2.及时报送改革动态信息。要及时报送改革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3.积极开展改革案例调研。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改革案例调研。牵头部门(单位)至少要完成调研报告1篇,报送改革案例1项,及时总结改革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助推城乡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城建新提升。